第16章 關於在色雷斯尼卡[1]召開的會議,以及在那裡制定的信仰告白。
第十六章
第十六章.關於在色雷斯尼卡[1]召開的會議,以及在那裡制定的信仰告白。
在這封信之後,他們[2]激怒了皇帝,並違背大多數主教的意願,將他們帶到色雷斯一個名叫尼卡的城鎮。他們欺騙了一些單純的人,恐嚇了另一些人,使他們執行了他們傷害真宗教的舊計謀,即從信經中刪除「本質」(Substance)和「同本質」(of one Substance)這兩個詞,並插入「相似」(like)這個詞。我將他們的信條插入這段歷史中,並非因為它的措辭得當,而是因為它證明了亞流派的罪行,因為它甚至不被現今那些心懷不滿的人所接受。現在,他們不再宣講「相似」,而是宣講「不相似」[3]。
在色雷斯尼卡頒布的不健全信條。
「我們相信獨一真神,全能的父,萬物都源於祂。我們相信神的獨生子,祂在萬世之先、在一切開始之先由神所生,萬物藉著祂被造,包括可見的和不可見的:獨一所生,唯獨由父所生的獨生子,出自神的真神:像生祂的父,正如聖經所說,祂的生無人知曉,唯有生祂的父知道。我們知道這位神的獨生子,由祂的父差遣,從天降下,正如經上所記,為要毀滅罪和死亡;由聖靈和童貞女馬利亞所生,正如經上所記,按著肉身。祂與門徒同行,當救贖的安排按著父的旨意完成時,祂被釘十字架,死了,埋葬了,並降到陰間,陰間本身也因祂而顫抖。第三天祂從死裡復活,與門徒同行四十天。祂被接到天堂,坐在祂父的右邊,並在復活的末日,在祂父的榮耀中降臨,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我們也相信聖靈,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,既是神又是主,應許要差遣給世人的保惠師,正如經上所記,真理的靈。祂自己升天坐在父的右邊之後,就差遣了這靈,從那裡祂將來審判活人死人。至於『本質』(the Substance)這個詞,是教父們過於簡單地插入的,並且因著百姓不明白,又因聖經中沒有找到,就成了絆腳石,我們認為最好將其移除,並且今後絕不允許提及『本質』,因為聖經中任何地方都沒有提及父與子的『本質』。也不可將『本質』[4]用於父、子、聖靈的位格[5]。我們稱子像父,正如聖經稱祂並教導的;但所有異端,無論是已經被定罪的,還是任何可能興起反對這份文件的,都當被咒詛。」
這份信條由主教們簽署,有些是受驚嚇,有些是被哄騙,但那些拒絕簽署的人則被流放到世界最偏遠的地區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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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位於或靠近現代的哈夫薩(Hafsa),在亞德里亞堡(Adrianople)以南不遠處。
[2] 即亞流派。
[3] 「優西比烏派對他們自己成員中日益增長的教條主義感到不滿,於是採取了將他們的信仰告白限制在聖經術語上的權宜之計;這些術語,當脫離上下文時,當然不足以集中和確定真理。因此,同質論(Homœon)的公式由阿卡修斯(Acacius)引入,其明確目的是欺騙或阻撓其黨派中的半亞流派成員。這項措施對優西比烏派的利益來說是更為必要的,因為在同一時期,東方出現了一種新的異端變種,由埃提烏斯(Aetius)和歐諾米烏斯(Eunomius)倡導;他們大膽宣稱純粹的亞流派文本,驚動了君士坦提烏斯(Constantius),使他轉向巴西流(Basil)和其他半亞流派。這種新教義,稱為異質論(Anomœan),因為它主張子的本質(usia)或實質與神的本質(usia)不同(ἀνόμοιος),實際上被優西比烏派的一部分人,瓦倫斯(Valens)和他的粗魯西方人所採納;他們的語言和性情不容許希臘天才的精緻,導致他們從正統信仰衝向最堅硬和不加掩飾的邪惡。因此,在我們現在所處的時期(公元356-361年),各方立場如下:君士坦提烏斯輪流受巴西流、阿卡修斯和瓦倫斯擺佈,也就是受同本質論者(Homousian)、同質論者(Homœan)和異質論者(Anomœan),即半亞流派、聖經主義者和純粹亞流派的影響」(紐曼,《亞流派》,第四章,第四節)。
[4] ὑπόστασις(hypostasis,本質)
[5] πρόσωπον(prosopon,位格)